智慧財產權月刊 256期

20 109.4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56 本月專題 調解在智慧財產權領域之發展──以歐盟、新加坡及菲律賓之法制為例 摘要 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相對於傳統的訴訟程序,具有較低之勞費、保密性、當 事人自主等優點,其中又以鼓勵當事人進行良性溝通、尋求共識的調解制度,能 提供涉及爭議之各方最大的彈性,並可望能化干戈為玉帛,建立新的商業合作關 係。植基於上述優點,調解日益受到各國學說與實務的關注,部分國家、地區更 進一步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建構出專門的調解機制,抑或是積極採行有關措施來促 進民眾運用調解來有效解決紛爭,並達紓解訟源之目標,頗具啟發性。爰此,本 文以歐盟、新加坡及菲律賓之法制為例,介紹調解在智慧財產權領域之發展情形, 期能藉由資訊之提供,拋磚引玉,讓調解在智慧財產權領域之運用獲得更多關注、 討論與發展。 關鍵字:調解、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歐盟智慧財產局、新加坡智慧財產局、菲 律賓智慧財產局 Mediation 、 ADR 、 EUIPO 、 IPOS 、 IPOP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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