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54 期

108 109.2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54 智慧財產局動態 ●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十三章醫藥相關發明,並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11 月 5 日 發文字號:經授智字第 10820032920 號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十三章醫藥相關發明,並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十三章醫藥相關發明 https://www.tipo.gov.tw/tw/cp-85-859323-99166-1.html 商標 ● 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暨服務名稱及檢索參考資料之異動公告 因應「商品與服務國際(尼斯)分類」第 11 版定期修正,商標申請註冊指定 使用之商品/服務名稱,總計增修 283 項、刪除 17 項,另增刪修 22 項組群 /小類組名稱或備註事項(詳附表)。以上異動將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商標電子申請系統建置之「指定使用商品/服務類別及名稱」將同步更新(有 關系統資料正式更新時程,以本局資訊室公告為準)。 109 年 1 月 1 日後透過商標電子申請系統申請註冊者,申請前請確實下載最新 異動內容,以避免申請書記載之指定使用商品/服務名稱與電子申請系統建 置之內容不同,而無法享有減免 300 元規費之優惠。 自即日起,「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服務名稱(異動後新版本)」 之全部類別文檔,可於商標檢索系統之「商品及服務名稱分類查詢」下載 https://www.tipo.gov.tw/tw/cp-85-859377-12db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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