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48期

84 108.8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48 智慧財產權答客問 本園地旨在澄清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及答詢 ,歡迎讀者來函或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詢問。 著作權 問:婚禮上播放音樂是否須要取得授權? 答:在婚禮上播放音樂是否侵害著作權,須視準備及播放音樂之行為人為何,如 果準備及播放音樂之人均為婚禮主人,由於大多數情形中,賓客對於主人來 說屬於「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故婚禮主人播放音樂並不構成公開 演出的利用行為;若準備及播放音樂之人為餐廳、婚禮企劃公司等業者,對 此類業者而言,婚禮主人之賓客並非其「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故 其播放音樂等利用行為會構成公開演出,須向著作財產權人或其所加入之集 管團體取得授權,惟若前述之業者,僅提供播放人力與器材,未提供音樂內 容(即僅提供播放設備),由於所提供的服務範圍並未及於音樂服務,並非 播放音樂(公開演出)之行為人,因此不須再另行取得公開演出之授權哦。 商標 問:商標在我國已經獲准註冊,商品如果要行銷到其他國家,在其他國家也要申 請註冊? 答:商標的註冊效力係採屬地保護原則,於特定國家或地區取得商標權,其受保 護的範圍僅限於該註冊領域境內。所以,商標在我國雖然已經獲准註冊,商 品如果要行銷到其他國家,在當地國最好也申准註冊,以避免侵害到他人的 商標權,而官司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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