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46期
6 108.6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46 本月專題 新型專利申請案行政爭訟態樣之探討―― 以揭露形式、揭露必要事項及修正明顯超出為中心 新型專利申請案行政爭訟態樣之探討——以揭露 形式、揭露必要事項及修正明顯超出為中心 周光宇 * * 作者現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一組專利審查官。 本文相關論述僅為一般研究探討,不代表任職單位之意見。 壹、前言 貳、揭露形式不完整 一、新型名稱冠有無關文字 二、不當依附致用語不一致 三、請求項之標的名稱與新型名稱不相符 四、請求項有 2 個標的名稱 參、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未揭露必要事項,或其揭露明顯不 清楚 一、請求項未揭露必要技術特徵 二、請求項未記載所述構件間之連結關係 肆、修正明顯超出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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