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45期

108.5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45 7 本月專題 美國音樂現代化法案之研析 摘要 美國民眾對音樂消費型態已由實體唱片、廣播電台轉向數位音樂平台,數位 音樂的蓬勃發展,使得著作權法的規範與使用報酬之計算變得難以適用,因而加 速催生音樂現代化法案。經由多年努力,音樂產業界與相關的技術產業共同支持 此項立法。而本法案的通過,包括音樂著作強制授權、錄音著作保護期限、音樂 製作人收益分配等,是美國近來最大的著作權法的改革之一,並為音樂產業帶來 一系列之改變,其中又以美國著作權法第 115 條音樂機械重製權之法定授權影響 最鉅,期望透過改變舊有體制建立新的授權實體與模式,解決數位音樂的費率制 定、授權與管理之功能。 本文將介紹美國音樂著作之授權情形、美國著作權法第 115 條機械性強制授 權之規定及公開表演權之授權情形,並介紹音樂現代化法案之三大內容及其修正 重點,分析其對美國著作權法第 115 條影響。 關鍵字:美國音樂現代化法案、音樂著作、錄音著作、強制授權、機械重製權、 機械性重製授權組織、音樂製作人、數位音樂平台、集管團體、 Willing Buyer / Willing Seller 、 SoundExchange 、 Harry Fox Agency

RkJQdWJsaXNoZXIy MTYzM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