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44期

52 108.4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44 論述 網路交易平臺業者的商標侵權責任研究 壹、前言 時至今日,網際網路早已成為許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據 Internet world stats 之統計,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全球網路使用者已達於 4,208,571,287 人之譜,對應全球的總人口數,網路的滲透率已達於 55.1% ,其中又以亞洲的使 用者最多,總計有超過 20 億以上的網路使用者 1 。 伴隨著網路科技的普及化,市場上行銷經營手法也開始有了諸多嶄新的發 展。如:商品之販售從過往必須透過實體通路的方式來進行,轉變為可以透過線 上的虛擬通路供消費者選購,後續再透過郵寄、指定地點取貨等不同方式取得實 體貨品之網路購物模式,即為一典型的例子。 由於網路上的資訊豐富且查詢功能便利,不僅省去了使用者實際走訪店家找 尋商品、進行比價的時間,也提供了更為多元的選擇。而在賣家省去實體通路成 本的情況下,消費者並可望能因此享受到更為實惠的價格。植基於這些優點與特 色,消費者使用網路購物的比率持續上升,自然也就不令人感到意外了。根據資 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 MIC )公布之調查結果顯示,在我國網路使用者的日常購 物頻率中,整體網購頻率已逼近實體購物 2 。每 10 次購物行為中,即有約 4.5 次 是透過網購通路 3 。在 2017 年,我國網路使用者的平均網購金額為 26,487 元 4 。 然而,網路購物雖然為消費者帶來了較以往更為便利的購物環境與更多元的 選擇,卻也造成了網路商標侵權問題的日益嚴重。網際網路所帶來的便利性, 讓諸多不肖業者獲得了絕佳的契機,以企業對消費者( Business to Customer , B2C ) 5 、企業對企業( Business to Business , B2B ) 6 ,以及消費者對消費者 1 參見 http://www.internetworldstats.com/stats.htm ( 最後瀏覽日: 2018/12/29 )。 2 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網購大調查系列一】日常購物頻率 網購已達 45 %, 2018 年 3 月 15 日。原文請參見 : https://mic.iii.org.tw/IndustryObservations_PressRelease02.aspx?sqno=488 ( 最後 瀏覽日: 2018/12/29 )。 3 同前註。 4 同前註。 5 B2C 電子商務,一般係指企業藉由網路平臺向個別消費者銷售商品。如:「博客來網路書店」 即屬 B2C 電子商務之例。 6 B2B 電子商務,一般係指不同企業可藉由網路平臺提供其商品規格、報價等詳細資訊,降低資 訊成本,進而促成企業間的交易、供應鏈整合等成果,如:「台灣經貿網」即為 B2B 電子商務 運作的具體實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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