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44期

108.4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44 29 本月專題 我國金融機構專利布局分析與建議 經比較國際與我國金融機構在金融科技發展趨勢後,可發現我國金融機構在 「支付」的應用、「物聯網」與「大數據」的技術發展上,皆略為落後,然而在「人 工智慧」、「區塊鏈」則有著重發展的情況。因此,建議我國金融機構可從中發 現自身技術發展的優、劣勢,補足其短處,提升其金融科技在國際間的競爭力。 肆、結論 從我國金融機構專利申請趨勢來看,其發明專利申請量從 2016 年後才有大 幅增長,且大部分應用與金融科技相關,然而 2012 年起國際金融科技即已開始 迅速發展。因此,建議我國金融機構應更加注意國際金融市場變化與發展,加快 腳步搶先申請相關專利。此外,於此期間,我國金融機構在新型專利的申請量共 有 621 件,相較於發明專利申請量的 327 件,顯然較高,然而金融機構的核心業 務若欲與科技結合而申請專利,涉及電腦實施方法之發明居多,若申請發明專利, 能更完整保護其核心業務及技術,故建議我國金融機構對於專利申請,尤其金融 科技,仍以選擇發明專利較為適當。 另外,從應用之 IPC 分析發現,我國金融機構在屬金融科技 IPC 分類之 G06Q40 、 G06Q30 、 G06Q20 ,其發明專利申請量占比為 67% ,然而仍有 33% 屬 G06F17 、 G06F21 、 G06Q50 、 G06Q10 等 IPC 分類,無法推估其應用是否也涉及 到金融科技。因此,透過研讀專利文件,以對其應用領域予以分類後,實際屬於 金融科技的應用領域占比達 93% ,可推測 G06F17 、 G06F21 、 G06Q50 、 G06Q10 等 IPC 分類之專利申請案皆有發展成金融科技之趨勢。此外,前 10 大申請人亦 集中在某幾家金融機構。因此,從整體申請趨勢可發現申請人及技術皆有集中發 展之現象,顯然金融科技的發展現今仍由某幾家金融機構所主導。又,雖然大部 分專利布局朝金融科技發展,然而有近 4 成屬「一般資訊」之技術層次,顯然我 國金融機構在金融科技發展上,與此波金融科技的創新革命尚有一段距離,建議 我國金融機構於發展金融科技時,能在技術面上多方評估有無結合新興科技的可 能,以跟上創新技術的潮流。期望我國金融機構朝未來有發展潛力之技術方向布 局專利,且專利的布局也能更普及到每一個金融機構,以鞏固市場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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