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44期

118 108.4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44 智慧財產局動態 著作權 ● 公告本局 108 年 2 月 13 日智著字 10816001510 號函核准瘋狂秀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授權案 主旨:公告本局 108 年 2 月 13 日智著字 10816001510 號函核准瘋狂秀股份有 限公司申請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授權案。 依據:文化創意法第 24 條第 2 項 公告事項:詳如附件( 108 年 2 月 13 日智著字第 10816001510 號函)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695075&ctNode=7127&mp=1 ● 網路直播、短視頻分享等著作權相關問題之說明 在數位科技發達的現代,智慧型手機及相關行動裝置日益普及,幾乎人人都 有機會利用各種數位科技進行創作,並能夠隨時隨地利用網際網路,將正在 發生的情境分享給家人、朋友甚至社會大眾。其中,透過手機或數位通訊器 材於網路平台進行現場影像與音樂之傳輸,一般稱之為「直播」,或者將音樂、 影像錄製為具創意性之短視頻(影片),並上傳至相關網路平台進行分享。 直播或上傳之短視頻利用到他人的音樂時,是否會涉及著作權問題,請參考 說明。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696146&ctNode=7127&mp=1 智慧財產權 ● 108 年度「智財從業人員實務班」及「智財策略人才班」熱烈招生中,歡迎報 名參訓!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來臨,智慧財產權已經成為職場上掌握優勢與先機的重要 關鍵!為提升智財從業人員於智慧財產領域之專業能力,本局委託國立臺灣 大學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之智慧財產培訓學院( TIPA ),開辦「智 財從業人員實務班」及「智財策略人才班」,自即日起受理報名,並於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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