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241期

6 108.1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41 本月專題 臺日設計專利審查基準近似性判斷之差異探討――以部分設計為例 臺日設計專利審查基準近似性判斷之差異探討 ――以部分設計為例 呂正和 * 、魏鴻麟 ** 摘要 本文研究主題「近似性判斷」,乃規定於新穎性要件,將以「部分設計專利」 為研究對象,針對臺、日兩國審查基準進行比較分析,並輔以案例說明其審查實 務差異,最後進行討論與建議。 經比較分析後,兩國對於近似性判斷認定之基礎,均是來自新穎性之判斷基 準規定,且有分別針對「物品的相同、近似判斷」及「外觀的相同、近似判斷」 作規範,其中我國對於物品的認定是以用途和功能來判斷,此方式與日本之判斷 手法類似,現行基準之規定在運用上已足夠,但對於「外觀的相同、近似判斷」, 建議可導入日本審查基準在這部分較客觀明確之審查模式。本文建議在我國設計 專利審查基準第三章專利要件「 2.4.3 外觀相同、近似判斷」這一章節新增二小節 內容,分別為「 2.4.3.2.3 外觀之確定」及「 2.4.3.2.4 外觀之評價」,使審查實務 上更具有透明性、一貫性及正確性的客觀標準。 關鍵字:部分設計專利、意匠專利、新穎性、近似性、外觀、形態 * 作者呂正和現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一組約聘專利審查委員。 ** 作者魏鴻麟現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一組專利高級審查官兼科長。 本文相關論述僅為一般研究探討,不代表任職單位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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