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241期

4 108.1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41 編者的話 編者的話 隨著國際間貿易日盛,企業跨國申請專利之需求日益增加,了解他國之專利 審查制度及判斷標準有其必要性,尤其我國與日本間經貿交流頻繁,深入瞭解日 本與我國專利制度之差異更顯重要。本月專題「臺日設計專利部分設計探討」, 除針對臺、日設計專利審查基準進行比較分析並輔以實務案例說明,探討兩國就 近似性判斷之差異外;並針對兩國有關設計專利侵權判斷的相關規範及實務進行 比較分析,輔以日本法院判決,說明兩國於「侵權判斷」上的差異,以作為我國 設計專利審查基準及專利侵權判斷要點修訂的參考。另本月論述係探討美國貿易 法 301 條款實務運作情形,並評析中國大陸智慧財產權政策與 WTO 有關協定的 合致性,以提供我國機關及產業界的參考。 臺日兩國專利審查基準皆對新穎性要件中之「近似性判斷」有所規定,且 有分別針對「物品的相同、近似判斷」及「外觀的相同、近似判斷」做規範。 專 題一 由呂正和、魏鴻麟先生所著之「臺日設計專利審查基準近似性判斷之差異探 討——以部分設計為例」,針對設計專利中的部分設計,透過比較分析兩國專利 審查基準及審查實務差異,建議我國就「外觀的相同、近似判斷」,可導入日本 在這部分較客觀明確之審查模式,期使審查實務上具有更透明、一貫及正確的客 觀標準。 隨時代演進,設計專利申請態樣越趨複雜而多變,各國申請制度與審查方式, 乃至侵權訴訟爭議皆存有些許差異。 專題二 由呂正和、魏鴻麟先生所著之「臺日 設計專利權之侵權判斷的差異探討——以部分設計為例」,藉由比較分析兩國專 利侵權判斷的規範及實務,了解臺、日在設計專利權侵權與否認定上之差異,反 思我國現行制度,並就部分設計專利在「主張設計之部分」之位置、大小、分布 關係的認定上,建議參考日本判決實務案例及意匠審查基準規定,修訂我國專利 侵權判斷要點之內容,以使我國專利法制更加完善。

RkJQdWJsaXNoZXIy MTYzM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