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198 期 - page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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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專題
從美國部分設計專利之審查實務中探討可運用的申請策略
104.06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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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設計的圖式表現方式之圖例
之表面花紋,只能將其改為虛線或用其他遮蔽方式區隔,一樣的是只
要移除珠串、溝槽、肋條等特徵,都會被判斷為導入「新事項」,為
修正超出。
7.
電腦繪圖
申請部分設計專利之圖式,可以用電腦繪圖方式呈現,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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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其「主張設計之部分」與「不主張設計之部分」應以灰階填色的
方式區隔,並且須在圖式說明中註明其代表意義,例如:「所請求之
設計是在圖式中相對於較深的顏色,而本案不主張設計之部分是相對
於是較淺色之部分,它是代表環境部分。」此規定我國與美國是一致
作法。
8.
照片及彩色圖式
若申請人想以照片來取代墨線圖式者,必須符合相關規定,但只
需要一組黑白照片送件,但如果想以彩色照片跟彩色圖式於申請時送
件,則必須提出申請書,由審查人員判斷是否接受其彩色照片或彩色
圖式,而且申請人必須解釋彩色照片或彩色圖式中,色彩是主張設計
的一部分,除此之外,其他解釋的理由是不需要也不被接受。在任何
欲主張色彩的圖式中需插入一段聲明,例如:「此圖包含色彩(
The
drawing is lined for col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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