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181 期 - page 129

103.01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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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智慧財產權月刊徵稿簡則
智慧財產權月刊徵稿簡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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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修訂
一、本刊為一探討智慧財產權之專業性刊物,凡有關智慧財產權之法制介紹、專
論、問題探討、國際動態、新聞等著作、譯稿,歡迎投稿。
二、來稿請附
10
個左右的關鍵字及
100
字左右之摘要,論述文章應加附註,並
附簡歷(姓名、聯絡地址、電話、電子信箱、現職、服務單位及主要學
經歷)。
三、賜稿請使用中文正體字電腦打字,書寫軟體以
Word
檔為原則。
四、字數以
5,000
12,000
字為宜(如篇幅較長,本刊得分期刊登),稿酬每千字
1,200
元;如係譯稿,本局不另支付外文文章之著作財產權人授權費用。
五、來稿須經初、複審程序(採雙向匿名原則),並將於
4
週內通知投稿人初審
結果,惟概不退件,敬請見諒。經採用者,得依編輯需求潤飾或修改,若不
同意者,請預先註明。
六、投稿需注意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文責自負,如係譯稿請附原文(以
Word
檔或
PDF
檔為原則)及「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書」正本(授權範圍需包含
同意翻譯、投稿及發行,同意書格式請以
e-mail
向本刊索取),且文章首頁
需註明原文出處、譯者姓名及文章經著作財產權人授權翻譯等資訊。
七、稿件如全部或主要部分已在其他刊物(含電子媒體)或將在其他刊物(含電
子媒體)以中文發表者,請勿投稿本刊;一稿數投經查證屬實者,本刊得於
三年內暫停接受該作者之投稿。
八、為推廣智慧財產權知識,經採用之稿件本局得多次利用(紙本印行或數位媒
體方式)及再授權第三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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