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零碳排技術綠色轉型關鍵推手—國際低碳專利承諾計畫及CLIPMATE計算機

  • 科技受到智慧財產權制度的保護與鼓勵而不斷創新,然而工業過度發展與資源濫用,使得氣候變遷帶來的負面效應日益加劇,近年來更嚴重影響人類生活,迫使全球各國加速訂定氣候中和計畫,目標是要讓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與吸收量達到平衡,減緩溫室效應所造成的氣候災害。

    面對這場氣候戰爭,身為地球居民的一份子,沒有人能夠置身事外,而在各項氣候政策當中,智慧財產權的碳中和改革如何加速引導產業綠色轉型,更是人類在面對氣候反撲中致勝的關鍵。

    壹、碳中和已成為各國施政及企業布局的重要目標

    隨著科技日新月異,產業發展蓬勃,歷經三次的工業革命,造就資訊科技領導生活的模式,不過伴隨而來的代價,就是工業所排放的溫室氣體、過度開採自然資源,而造成地球中溫室氣體失衡。

    為了彌補對大氣造成的影響,聯合國於1992年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穩定維持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成為全球共識,接續於1997年通過的《京都議定書》,更明確訂定將大氣中溫室氣體含量控制在一定標準的目標,以保證生態系統的平衡適應、食物的安全生產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而到了2015年聯合國氣候高峰會通過《巴黎協定》,則要求各國於2050~2100年應達成溫室氣體的零排放。

    要搭上減碳列車,首先必須了解如何執行碳中和。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的碳中和流程[1]說明,共包含八大步驟:

      • Step1. 選定要碳中和的主題與範圍

        Step2. 盤查碳足跡

        Step3. 撰寫碳管理計劃

        Step4. 確證承諾碳中和宣言

        Step5. 執行溫室氣體(GHG)減量

        Step6. 進行碳抵換

        Step7. 查證達成宣告

        Step8. 達成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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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當大部分企業對於如何執行碳中和流程仍感到茫然之時,科技巨擘們早已開始布局企業碳中和計畫:2020年微軟公司和蘋果公司已陸續宣告碳中和目標,無疑是對全球供應鏈拋出震撼彈;此外,2021年各國也紛紛宣布實現碳中和的具體目標,例如歐盟公布了碳關稅政策[2](Carbon Border Tax, CBT),預計開徵碳關稅控制進口貨品的碳足跡,達成2030年溫室氣體減量5成、2050年淨零排放的目標;在2021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美國總統拜登於全球氣候峰會提出美國史上最大規模減碳承諾:美國將在2030年較2005年減少50~52%的二氧化碳排放,此一規模足足是巴黎協定承諾的2倍,同時拜登總統宣示將提供2倍的經濟援助,協助開發中國家對抗氣候變遷難題,同日,我國政府亦明確宣示,「2050淨零轉型是全世界目標」。

    從政府到科技龍頭陸續對於溫室氣體排放量做出最嚴格的把關,碳排放量已成為未來企業可具體量化的成本以及競爭力的關鍵指標,若想要在產業中持續站穩腳步,跟上淨零碳排的轉型趨勢,將是刻不容緩的重要議題。 

  • 貳、碳中和對我國產業造成的影響

    2020年1月,微軟公司對外正式發布負碳排承諾的「登月計畫[3]」(moonshot),到了2030年微軟公司將實現負碳排放,2050年更要從大氣環境中消除部分碳排放,包括直接排放或因用電、整個供應鏈和價值鏈所產生的碳排放。無獨有偶,同年7月蘋果公司[4]也向全世界宣告將在2030年實現100%淨零碳排目標,意即未來所有蘋果產品從設計、製造、販賣等各個環節的碳足跡都將為零。

    微軟公司和蘋果公司的宣言,立即造成全球供應鏈的大地震,未來,想要成為微軟或蘋果供應鏈的一份子,都必須要實現淨零碳排,這個震撼彈撼動了我國企業,大型企業早已投入巨資啟動碳中和相關轉型計畫,然而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們,則苦思如何迎合這個減碳潮流,不被排除在全球供應鏈之外。

    根據商業週刊統計[5]調查,我國已有25%的企業被要求和預告承諾碳中和時程表,只有13%的企業已在進行中,而台灣產業以中小企業為主體,即使知道要落實碳中和,卻因為成本太高,已有8.5%的企業思考結束公司營運,有88.5%的企業已將碳中和視為投資成本,淨零轉型勢在必行。

    台灣產業目前正面臨碳中和的挑戰,不過卻也有多家企業已有具體行動與成果。倡議實現全球100%綠電革命的「RE100[6]」,是由氣候組織 (The Climate Group) 與碳揭露計畫 (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 所主導的全球再生能源倡議,匯聚全球最具影響力企業,以電力需求端的角度,共同努力提升使用綠電的友善環境,目前全球已有超過300家的企業成員,蘋果公司、Google、Facebook、HP等科技龍頭,還有其他食品飲料、服裝流行、美妝保養等各產業龍頭均有加入,而台灣的會員,於2018年僅有2家企業,至2021年會員數成長至13家,共同響應的企業包括:大江生醫、科毅、歐萊德、葡萄王、台積電、菁華工業、台達電、佐研院、宏碁集團、聯華電子、金元福、華碩、美律實業等,在「排碳有價」的時代,台灣企業正抓緊黃金時機,把握全新產業契機。

    然而,企業要做到碳中和,徒有紙上企畫而沒有可利用的技術,也是無法達成,目前大部分綠色技術的智慧財產權掌握在已開發國家和大型企業的手上,這將成為阻礙實現淨零碳排,也是我國中小企業在碳中和議題上面臨的主要技術瓶頸。   

    參、全球響應開放綠色技術,團體戰讓淨零碳排遍地開花

    由於氣候變遷是攸關全人類福祉之議題,各界開始倡議綠色技術共享,例如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 GREEN綠色技術創新平台」 (參本網站專利商品化時事報導一文)是推動綠色技術發展與應用的開路先鋒,從2012年創立至今已有10年,為幫助開發中國家實際導入綠色技術應用更是具有實質貢獻。不過氣候變遷是無法由單獨一個國家或是一個組織所能夠改變的問題,在全球瀰漫著減碳氛圍之下,各民營企業也積極響應開放綠色技術專利免費授權。

    2021年4月由HP、Facebook和微軟公司三家科技巨擘共同組織的「低碳專利承諾計畫[7]」 (Low Carbon Patent Pledge)正式對外宣告開放435件低碳相關技術專利免費授權予各界使用,鼓勵全球擁有低碳技術的專利權人一起加入,目標是促使低碳技術能更廣泛的應用,激盪技術合作與創新研發,加速突破低碳技術瓶頸。任何擁有智慧財產的個人、企業或組織均可參與這項計畫,在這項計畫下,由專利權人提出一份願意免費授權公眾使用的低碳技術專利清單,並承諾不對特定人進行專屬授權以確保其他人可以免費使用這些專利技術。這些提供各界免費使用的技術領域涵蓋太陽能、風力、海洋、水力、地熱等有關低碳能源生產、儲存或傳輸之專利。2021年10月,摩根大通、Micro Focus和Majid Al Futtaim也陸續加入了這項「低碳專利承諾計畫」。隨著越來越多專利權人的加入,該計畫平台所提供免費授權的專利範圍也不斷擴充,並涵蓋來自不同國家的低碳專利。

    HP永續首席技術專家John Frey表示:「世界需要積極的合作來抵禦氣候危機的關鍵時刻。為了在2050 年實現淨零排放目標,我們需要共同努力加快創新。透過開放低碳專利授權,希望讓其他人能夠在這些專利基礎上進一步發展,來幫助加速和鼓勵創新。」在科技龍頭登高一呼鼓勵專利共享之下,將有望突破綠色技術資源分布不均的狀況,預期未來「低碳專利承諾計畫」將能夠提供目前遭遇淨零轉型的中小企業更多技術資源,幫助降低用以實現碳中和的技術授權費用和研發成本,對於需要鞏固供應鏈的科技大廠而言,透過專利共享機制幫助供應商達到淨零減碳目標,也將能創造專利權人、被授權人和環境友善的三贏局面。  

    肆、不僅技術要零碳排,智慧財產權活動也要邁向淨零目標

    智慧財產權推動了綠色技術的前進,然而從事智慧財產權活動的過程,例如專利、商標申請行政作業、訴訟、公部門查緝仿冒行動等,也會產生碳排放,智慧財產權服務公司Rouse開發了可以追蹤智慧財產權對環境影響的CLIPMATE™計算機[8],旨在透過一資訊平台與工具的運用,衡量發明人/申請人取得或保護智慧財產權過程中,所產生或降低的碳排放。

    Rouse公司舉例,在單一國家註冊一件商標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約為12公斤,但若是對仿冒鞋廠採取查扣突擊、海關扣押等手段,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約為2噸;若一年進行2,000次的查緝行動,將產生約400萬溫室氣體排放量,這相當於461,574戶家庭一年所消耗的能源;也相當於消耗了450,095,645加侖的汽油。CLIPMATE™計算機旨在透過計算各種用於保護和執行智慧財產權策略的過程中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提供智慧財產權代理人和智權部門參考,藉此做出對環境最友善之決策,達到智慧財產權的碳中和。

    為呼應智慧財產減碳趨勢,今年4月歐洲專利局(EPO)於發布了碳中和計畫[9] ,將透過專利程序電子化、鼓勵視訊減少公務旅行、打造永續辦公環境等具體措施,減少EPO環境碳足跡、降低資源消耗和製造廢棄物,並宣告將於2030年實現淨零碳排的目標,新型態的智慧財產權活動正在加速轉型中。 

伍、結語

本次報導就國際碳中和熱烈發展的潮流中,爬梳全球碳中和相關之專利技術資源與智慧財產轉型趨勢[10](請參考本局國際動態報導),並一覽減碳潮流下我國產業之現況資訊,文中介紹之「低碳專利承諾組織」之無償專利授權資訊、「CLIPMATE™計算機」,將可作為我國產官學研機構致力碳中和相關舉措中,可參酌或利用之資源,為邁向淨零碳排目標共同努力。

 

延伸閱讀:https://www.tipo.gov.tw/tw/cp-90-891204-e19cd-1.html

 

註解:

[1] https://ghgregistry.epa.gov.tw/ghg_rwd/Main/CO2/_2/CO2_2_1?Type=1

[2]https://earth.org/what-is-a-carbon-border-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