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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介紹

行政院經建會於今年度將正式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以「自由化」、「國際化」、「前瞻性」的核心理念,大幅鬆綁對物流、人流、金流、資訊流以及知識流等各項限制,創造新形態的經濟活動,作為我國跨出自由經濟貿易之第一步。

自由經濟示範區以「高附加價值的高端服務業為主,促進服務業發展的製造業為輔」為發展重點,示範區內以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業加值三大具前瞻性經濟產業作為執行示範產業,並在「突破法規框架,創新管理機制」的原則之下,提出具體相關措施讓國內經商環境擁有良好之誘因,吸引國內外企業積極投資,加速帶動經濟成長。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是為我國邁向自由經濟貿易之前導計畫,以階段性的作法,評估自由貿易措施可能帶來之衝擊與效益,作為政策擬定之考量,替未來擴大實施打下良好的經驗基礎,並透過示範區執行成效解除國人對於開放自由經濟之疑慮。

我國產業具有豐富的創新研發及商品化能力,唯與國際產業合作推動上稍嫌不足,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重要理念即是將我國產業推向國際,透過示範區之開放交流門檻與具體推動措施,讓企業能夠順利獲得國外企業合作機會,其中包括引進國外技術加速補足產業鏈需求之不足,加速產業完成技術商品化。


圖一、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與產業價值鏈對應關係

示範區以我國創新商品化能力及大陸與東南亞新興市場出口優勢作為利基,吸引國際產業合作機會,以國外資金與技術結合我國產業專長;在產品研究發展與技術應用上,以國外高端技術結合我國產業技術,加速架構整體產業鏈,並與國際企業共同完成技術商品化,拓展新海外市場擴大商機。

當今國內中小企業在實施商品化過程以獨立研發為主,一旦面臨到技術瓶頸或是尋找資金、商品通路等問題將會延遲商品化時間,導致成本提高、錯失市場機會等風險產生,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重點之一即是協助企業提升商品化效率,如在促進國際產業合作上,以技術取得、智權應用為重點,內容包括:

  1. 1.發展製造與服務整合型產業

    (1)積極引進國外創新技術與智財,發展國際及智財管理服務公司

    (2)強化技術整合、標準制定、設計驗證等專業技術服務能量,並促進跨國服務業務之發展

    (3)結合專利技術及智慧運籌,發展產品最終驗證及信賴維修業務,提升產品鏈加值

  2. 2.建立跨國產業合作

    (1)運用國發基金與技術先進國共同籌設產業合作基金,加速新興產業之建立

    (2)提供優惠獎勵(如輔導補助、IP輸入免稅、研發投資抵減),促成國際關鍵技術供應企業與台灣產業進行實質合作,共同拓展新興市場

    (3)鬆綁投資限制,推動大陸大廠與台灣業者成立策略聯盟或合資公司,共同爭取大陸市場商機

    (4)運用示範區建立與其他國家區對區產業合作試點機制,以降低雙方開放疑慮

除促進國際產業合作外,在產業環境改善部分,示範區也積極鬆綁現有租稅政策,期望讓國內企業取得國外專利與技術授權管道更加順暢,同時也是鼓勵企業積極尋求技術授權及媒合機會,以下摘要示範區租稅相關鬆綁政策:

  1. 1.引進高階技術或專利權為國內所欠缺且現階段亟需之關鍵技術,經核准者,該外商收取之權利金所得可予免稅
  2. 2.示範區內企業為因應智慧財產國際訴訟及建立專利防禦網,向外商購入之專利獲技術所有權,該外商取得之所得可予免稅
  3. 3.外商提供區內事業欠缺但亟需之專利及技術授權之所得免稅
  4. 4.區內事業投資高度創新研究發展支出金額15%限度內,3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但不超過各該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30%
  5. 5.具相當規模之跨國企業設立區域營運總部,並新增投資或創造就業達一定標準者,總部設立3年內,自國外關係企業取得之管理服務、權利金、投資收益等,匯入台灣實質投資可享營所稅10%優惠。

產業升級轉型以企業積極投入創新商品化為成功重要推手,因此自由經濟示範區無論在技術授權、企業合作、租稅條款等都降低門檻,由政府積極支持,期望可為國內企業創新研發活動注入全新動能。


圖二、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智慧財產輔導措施

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為黃金十年國家願景之重要政策之一,因此政府全力投入推動並同步進行相關條例之立法作業,未來將評估示範區之經驗效益,逐步擴大至國內整體產業,企業可望獲得更多機會,在低技術授權負擔之下,獲得研發關鍵技術,達到創新商品化目標,讓企業升級轉型加快腳步,邁向新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