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與WIPO攜手合作以促進標準必要專利(SEPs)之爭端解決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於2022年7月20日達成協議,決定共同致力於促進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簡稱SEPs)之爭端解決。

 

標準必要專利係指在特定技術標準下已被宣告為必要的專利。標準設定的部分流程,專利權人應在公平、合理、無歧視(FRAND)的條件下,進行標準必要專利之授權。標準涉及現代生活的所有面向,包含視訊壓縮、無線通信技術、電腦連線標準、汽車科技等等。

 

美國商務部副部長兼USPTO局長Kathi Vidal表示,國際標準及對這些標準是必要之專利,在推動強大的國家與全球經濟方面至關重要。USPTO與WIPO的合作,也凸顯了USPTO的觀點—標準必要專利政策是一項具國際重要性的國際議題。本項協議將利用USPTO與WIPO的既有資源,支持提升標準必要專利授權效率,並協助解決與這類標準相關的爭議。

 

本週,於瑞士日內瓦舉行的WIPO成員國大會期間,USPTO局長Kathi Vidal與WIPO總幹事鄧鴻森在一場會議中,簽署了瞭解備忘錄,自簽署之日起五年內有效。

協議條款:

 

  • 透過利用WIPO仲裁暨調解中心(WIPO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和USPTO的既有資源,合作展開有助於提升標準必要專利爭端解決之效率與有效性的活動。
  • 透過USPTO與WIPO的共同合作計畫,向利害關係人推廣WIPO仲裁暨調解中心所提供的服務,促進各界對該單位的認識。

 

USPTO局長Kathi Vidal表示,我們很感謝WIPO鄧總幹事與WIPO在這項重要領域所做的努力。我們很期待未來合作成功,也希望利害關係人的參與,藉此確保我們所建構的爭端解決機制能促使所有創新者(包括中、小型企業)一同參與和實施標準。」

 

WIPO總幹事鄧鴻森則提到:「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簡稱ADR)一再地在有效率且及時解決商業糾紛方面展現其價值。過去幾年裡,WIPO仲裁暨調解中心一直致力於解決標準必要專利的相關爭議,而與USPTO的全新合作是一項令人振奮的進展,這將能提升標準實施的效率。」

 

相關連結: https://www.tipo.gov.tw/tw/cp-90-912654-5f06e-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