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頁使用script可是您的瀏覽器並不支援

捌、總結

歐盟於2009年6月通過「新再生能源指令」 (Directive 2009/28/EC),期望2020年再生能源比例可提升至電力需求的20%、二氧化碳減量20%(以1990年為基準年)並提升能源效益20%。為此歐盟各國積極投入再生能源之發展,其中離岸風電為各國重要發展技術之一。隨著離岸風電技術的持續發展,其建造成本持續下降,近年來逐漸成為各國政府青睞的熱門再生能源選項之一。在歐洲,新建造的大型風機聳立於北海(North Sea)沿岸,離岸風電目前供應全歐盟約2%的電力,預計至2040年可以再成長9倍。國際能源總署(IEA)報告指出,能源公司計畫於美國、中國、日本等國興建大型離岸風場,有望成為未來數年帶領全球減少碳排放量的重要角色。 歐洲政府政策及國營電力公司皆積極推動著離岸風電產業前進,若這股產業生態圈體系能涵蓋推播至我國,對於我國的產業鏈發展絕對有莫大的幫助。

綜觀本案技術在我國、美國、歐洲、中國大陸市場之專利發展趨勢,在技術投入與專利布局上,四大市場中以「歐洲」為最早,在1982年歐洲便有相關專利產出;「美國」次之,在1985年開始有相關專利產出;接著是「中國大陸」在1993年開始布局、「中華民國」在2000年方有專利產出,是最晚投入本案技術專利布局的國家,目前也於2017年及2019年達到申請高峰,後勢仍有相當潛力。觀察各國之專利發展,我國與中國大陸現階段均處於「技術發展期」,專利申請件數、投入之申請人/專利權人數仍處於高峰、且有成長空間;美國與歐洲市場現階段處於「技術成熟期」,其專利申請已經在2012年經歷高峰期,目前雖然專利申請件數、投入申請人/專利權人數均略有縮減,但仍維持一定之技術投入,未來技術發展是否有新一波的需求帶動,需再行觀察之。

從國家(地區)別分析各市場領域之專利布局情形,「德國」及「丹麥」以歐洲為主要專利布局區域,同時也是美國及中國大陸兩市場中,除了本國企業以外的前三大專利布局國家。「美國」在本案技術布局上以美國本土市場為主,其次則在歐洲及中國大陸地區進行積極布局,相對於上述地區的專利布局件數,在我國境內之布局較有限。亞洲地區,「中華民國」與「中國大陸」兩大市場之相關專利產出,大部分是由其在地之申請人/專利權人提出,另外「日本」在美國、歐洲及我國市場進行專利布局,但在中國大陸地區則未見其有大幅之布局之情形。

從申請人/專利權人觀察,專利布局最廣者為丹麥商「Vestas Wind Systems A/S」,於歐、美、中國大陸及我國皆有專利產出;德商「Siemens Gamesa Renewable Energy」,於歐洲及中國大陸都是專利申請件數的前段班,在美國也擠進前三名,唯獨在我國並未有專利布局,取而代之的是日本商「日商日立製作所股份有限公司」為我國布局件數之冠軍。

本案技術布局之IPC分類項目於四大市場相當集中,四大市場都以「F03D 9/00:特殊用途之風力發動機;風力發動機與受其驅動的裝置之組合;特別適合於安裝在特定位置的風力電動機」、「F03D 7/00:風力發動機之控制」、「F03D 11/00:未列入或與以上各目無關的零件、部件或附件」與「F03D 13/00:風力電動機的組裝,安裝或試運轉;專用於輸送風力電動機組件之裝置」等四大IPC分類項目為主。歐洲市場較特別的是以「F03D 1/00:具有大致上與風向一致的旋轉軸線之風力發動機」為主,此IPC分類項目在美國及我國也有出現,不過專利布局件數較少。值得一提的是中國大陸市場上在IPC分類項目「E02D 27/00:作為下部結構之基礎」異軍突起,顯示中國大陸在水下基礎結構建造技術特別重視,值得深入研究。以上IPC分類項目是各市場之主要應用技術,其餘IPC分類項目在各國之專利應用件數與前述IPC之應用件數均有相當距離,尚未成為各大市場的發展主軸。有意研究本案技術者,可參考上述重要IPC分類項目,作為檢索與分析之重要參考資訊。

¹³歐洲離岸風電發展趨勢,鄭孟寧、周承志(P8)以及

¹⁴綠電10年後是全球最大電力來源、離岸風電將遍地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