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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與乾淨能源

專利與乾淨能源

歐洲專利局(EPO)於2010年9月30日公布一份名為「專利與乾淨能源-架接證據和政策之落差(Patents and clean energy – bridging the gap between evidence and policy )」的研究調查報告,該報告係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ited National Environment Programme,UNEP)、EPO和國際貿易與可持續發展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Trad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ICTSD)共同合作完成,對於專利和乾淨能源技術的開發與技術移轉間的關係提供了重要觀點、證據和數據,希望可作為該重要議題的政策制定參考。

此期終報告內容涵蓋就乾淨能源技術(clean energy technologies,簡稱CETs)進行全面的技術映成(technology mapping)、深入的專利佈局分析、以及問卷調查其授權情形所得到的結果,此計畫的成果尚包括EPO建置了一個嶄新的分類機制和一個可供檢索的資料庫。

計畫背景
氣候變遷是當今最重大的挑戰,需要動員史無前例的人力和財力來改變現行的生產、消費和能源利用方式以為因應,大規模的技術開發和散播是使這個改變可行的關鍵。自從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制定以來,加強技術移轉一直是全球氣候變遷體制的一個主軸,目前相關的協商亦確認需要建立一個技術機制來加速技術的開發與移轉。

因此,智慧財產權之於可減輕和因應氣候變遷衝擊的技術的角色,尤其是在開發中國家的技術移轉,已經成為一個引起爭論的話題。儘管不斷有人呼籲,應該要有關於氣候變遷技術和專利的可靠且持續的資訊,之前的爭論一直缺乏讓決策者可據以制定政策的持平資訊和證據。

有鑑於此,UNEP、EPO和ICTSD於2009年春季宣布將合作進行一項關於專利在減緩氣候變遷技術所扮演角色的研究計畫,該計畫的期中報告已發表於2009年12月在丹麥哥本哈根舉行的第15屆聯合國FCCC會員大會(COP 15)和2010年6月在波昂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遷論壇,後者是FCCC秘書處和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共同舉辦。

該項調查研究係以由全球6千萬筆專利文件中找出的40萬件專利為基礎,用以檢視專利對全球CET技術(包括太陽光電、地熱能、風力和碳回收等)移轉的影響,並前所未有的調查其授權情形,以瞭解該領域技術持有人的授權實施狀況。

在此研究調查的資料蒐集過程中,EPO建置了一個方便使用的電子資料庫,納入其esp@cenet資料庫,可免費檢索全世界乾淨能源相關技術,大大提升該領域技術的資訊透明化。

研究計畫包括下述步驟:
一、技術映成 (Technology mapping)
為了找出相關的技術來進行專利分析,ICTSD主辦了一個能源供應領域(energy supply sector)各種不同技術的研究計畫,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專家已驗證該研究,研究報告已公布在ICTSD網站(http://ictsd.org/i/publications/85887/)。

二、專利地圖與分析(Patent landscaping and analysis)EPO審查官利用上述技術映成的結果來找出全世界所有相關的專利,因而產出一個新的專利分類機制(http://www.epo.org/topics/issues/clean-energy/classification.html),使這些資料能開放供研究機構運用。

該研究報告所調查的主要乾淨能源技術包括風力、水力/浪潮能、太陽能、地熱能、生質燃料和乾淨煤(clean coal),亦納入這些技術的次類技術,然後由經濟合作開發組織(OECD)負責對收集到的專利資料進行統計分析,資料包括:
. 由專利的數量及公共政策的角色來衡量發明活動的主要趨勢;相較於其他技術,各國在乾淨能源技術的專精程度;各不同種類技術和其應用的成熟度;這些技術在國際上的合作程度。
該分析亦調查這些技術持有人在全球那國家—包括開發中國家—取得專利,初步的專利布局分析發現,過去幾年來,與其他傳統能源—如石化燃料和核能—相較,CET類專利申請數量快速成長,尤其是風力、太陽光電能(但非地熱能)和碳收集與儲存(CO2 capture and sotrage)技術方面,這些領域的專利數量在1997年《京都議定書》簽署後明顯增加,主要來自日本、美國、德國、韓國、法國和英國等6國。

三、專利授權實施調查
進行本次調查研究的國際組織與各個相關工商協會合作,邀請經上述專利分析所找出、持有這些CET技術的主要公司和機構,來參與這項關於CET技術授權實施的全球性問卷調查,目的是要更加瞭解技術移轉背後的因素,據信這是首度揭露這類訊息。

問卷調查包括3個部分,第1部分是較一般性的關於調查對象權利人的授權實施與活動問題,焦點在問填答者CET相關技術在其持有的全部專利中所占比例、提供授權和取得授權的情形、過去3年來公司的授權政策、其他智慧財產(IP)合作機制(如專利聯盟、交互授權、合資企業、策略聯盟等)及不同IP活動對公司整體策略的相對重要性。

第2部分是關於在開發中國家的專利授權,主要是調查填答者在開發中國家的授權活動,希望確定目前受惠於專利授權的主要開發中國家,確立會影響是否與開發中國家簽署授權協議和其他IP合作決定的不同因素(如IP保護、科技能力、基礎建設和人力資本、市場狀況和技資環境)的相對重要性,並確認填答者在開發中國家的授權意願和提供彈性授權(及金融)條款的能力。

第3部分目的是將填答者(私人公司、學術機構、政府機構、國家實驗室、財團等)加以分類,以取得關於其總部位置、機構規模(跨國、大公司但偏重國內市場、中小企業、非營利性等)、其經營的CET領域及研發活動強度的資料。

此調查結果係將所有的問卷答案綜合分析,未列出個別填答者,以尊重其穩私及保護敏感的商業資料,填答者的名字亦不公開,在所連繫的全部600個技術持有人當中,有160個回覆問卷,提供了有用的統計樣本,其中66%是私人公司、18%是學術機構、4%是政府單位。

主要的調查結果是:
1.最近3年來,大部分填答者(除了具控制性子公司)未將其技術授權予開發中國家之被授權人。
2.永續能源技術領域的專利授權或其他形式IPR商品化的主要受惠者是快速成長中的金磚4國—巴西、俄羅斯、印度和中國大陸—開發中國家,其中中國大陸受惠最多。
3.在全世界乾淨技術相關的發明中,約80%來自日本、美國、德國、韓國、法國和英國等6國,其中韓國主要偏重在太陽光電技術,此外,中國大陸亦追隨其腳步,在此領域崛起。
4.專利授權予開發中國家的情形並不多,且主要限於中國大陸、印度和巴西,但有70%的填答者願意對資金不豐的開發中國家的實體提供較有彈性的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