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305期

113.5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305 5 專利法公布80 週年特集 蔡前局長序 我國企業位居全球供應鏈的關鍵地位,具備堅強的研發實力,要 妥善保護研發成果,仰賴健全的專利制度。適逢專利法公布滿80 週 年,回顧專利制度的演進,同時也見證了我國企業升級轉型的過程, 一路走來,誠屬不易。 回顧智慧局服務期間,當時美方301 談判給予我國巨大壓力,稍 有不慎,將對國內經濟造成浩劫,為此,責無旁貸,積極應對並提出 實質作為,尤其是彼時的專利環境,正處於萌芽成長期,亟需提供產 業界優質服務,我帶領智慧局的同仁們,大刀闊斧整備專利法制環境。 92 年修法,刪除繳納規費作為取得申請日之要件,規費允許補繳, 以保障申請人的權益;增訂「為販賣之要約」亦為專利權效力所及, 是否已經有專利物品製造完成、專利物品是否為販賣要約之人或第三 人所製造,均非所問;修正專利年費之減免規定,鼓勵自然人、學校 及中小企業利用其發明專利權,提升我國科技產業之發展;新型專利 改採形式審查,達到早期賦予權利之需求,並引進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作為配套;整合提起異議與舉發事由並廢除異議程序,簡化專利行政 爭訟程序,使權利及早確定;全面廢除專利刑罰,使其回歸民事救濟 程序解決,以符合產業發展需求;為配合我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WTO),修法使其符合與貿易有關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之規定, 確保整體法制符合國際規範,且兼顧我國產業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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