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學智慧財產權中心
為順應知識經濟時代來臨,我國於1997年便著手訂定「科學技術基本法」,期透過政府力量,持續支持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以提升國家科學技術水準,強化國家競爭力。現行國內前瞻技術多集中於大專院校之各項研究計畫,因此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率先輔導各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成立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整合學校資源扶植創新型企業成立;國科會則鼓勵各校成立技術移轉中心,管理智慧財產權,並促成校內研發成果之技轉合作;而教育部積極推動產學合作中心設立,希望促成前瞻技術與產業市場緊密結合,擴大國內的研發成果利用率,厚植國家競爭優勢。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促使國內發明人及產業界更加瞭解學術單位豐碩之研究成果及技術資源,希望透過「優質專利技轉經驗分享」之報導讓有意進行技術交易之民眾或單位,從國科會「傑出技術移轉貢獻獎」或經濟部技術處「法人科專計畫」之優秀技轉單位中,將廠商選擇、過程之經驗分析、合約談判、注意事項等技轉經驗進行分享,提供參考。
本案報導榮獲99年「智慧財產授權收益與效率」、「智權產出成果與應用效益」(註) 雙冠王之交通大學智慧財產權中心(以下簡稱「智權中心」),透過該中心張志華副主任十餘年之技術移轉輔導經歷,分享如何透過「優質服務」創造「發明創作人、學校、廠商」多贏之局面;本案同時也探討97年國科會傑出技術移轉貢獻獎-白明憲教授之「行動裝置揚聲器之分析與音響空間設計」專利授權案,期以該案研發團隊與智權中心的互動及技術推廣策略等經驗,探討國內各大專院校推動學術研究成果產業化之技轉模式與經驗。
註:係由教育部委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於99年度辦理98年度大專院校產學合作績效調查,區分為「國立高教體系」、「私立高教體系」、「國立技職院校」、「私立技職院校」四組。
交通大學智慧財產權中心簡介
綜觀國內大專院校中,交通大學在理工領域之學術及研究產出持續位居領先地位,該校卓越之研發能量眾所皆知,堪稱是高科技產業人才的搖籃。該校為了妥善管理各項研究成果,建立完整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制,自2001年便設立「智慧財產權中心」,負責研發成果管理及推廣、專利申請及維護管理、技術移轉與授權管理等服務,成為帶動學術界研發成果回饋社會的先驅者。
智權中心長期以專業的服務態度,緊密與各研發團隊進行互動,贏得研發團隊之信任與肯定,扮演著校方與技術購買者之溝通橋樑,截至2010年止,校內累積之技轉授權案件逾425件,技轉授權衍生效益已超過4.8億元,國內、外專利獲證件數達500件以上。該中心在技術移轉的服務成果,更連續五年榮獲國科會「績優技術移轉中心」之最高榮譽,99年在教育部委託高教評鑑中心的大專院校產學合作績效調查評鑑項目中,獲得國立高教體系組「智慧財產授權收益與效率第一名」、「智權產出成果與應用效益第一名」、「產學合作成效廣泛程度第二名」、「爭取產學經費與效率第三名」之殊榮。
未來該中心也將持續整合並健全產學間的溝通管道,致力於校園智權服務,期以技術移轉、授權及產學合作等方式,將校內研發成果移轉至業界,進而將各項技轉收益與產業需求回饋給校方及研發團隊,以持續為新技術發展注入能量,活絡技術移轉效能,使研發成果展現最大效益,形成生生不息之良性循環。
掌握研究團隊專長,爭取成功授權的機會
為了進一步服務校內研發團隊與外部技術需求者,智權中心認為掌握校內研發團隊之專長為第一要務。對於熟悉各研發團隊之專長,張副主任說到可從以下三個方向著手:
- 1. 建立研發成果資料庫-掌握校內專利全貌
智權中心甫成立之初,即配合校內專利及技術移轉管理需求,建立校內研發成果資料庫,著手進行各系所、研究中心等單位之專利申請與維護管理服務,同時也針對各專利案之技轉內容與各項文件進行記錄。長期以來透過該資訊平台之輔助,智權中心已累積了完整的研發成果資料,因此當技術需求者有意願尋求技術資源時,承辦人員可快速地搜尋到校內符合授權需求之技術或專利,進一步促成研發團隊與技術需求者相互接觸,擴大交流機會。
- 2. 分析校內學術成果-瞭解技術應用領域
除了透過專利/技轉資訊系統之輔助外,智權中心同仁亦針對校內各項前瞻性之學術研究產出進行分析,將各項技術之產業應用範圍、技術應用範疇、產品領域等進行定義,以作為各項技術推廣之用。張副主任說,由於校內研發領域相當廣泛且有其專業性,直接進行商品化是較困難的,為了讓前瞻技術得以進行產業應用,需透過上述分析,將校內專利及技術轉化為「可解讀的產品」,這對於專利管理、推廣及技術媒合是不可或缺的基礎工作。經過智權中心對於技術應用的深入透析與技術推廣,歷年來的技轉成果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也為產業技術升級注入源源不絕的新能量。
- 3. 與教師保持良好互動-獲得研發第一手資訊
在校內教師的服務方面,智權中心透過專利申請、智權培訓課程、法律諮詢服務、技術授權等服務,與老師充分互動,因此智權中心同仁也能即時知悉校內教師技術發展的現況與規劃,對於技術推廣更易掌握先機。同時,藉由適切的服務與教師培養的「信賴」關係,更是智權中心能成功進行各項技術移轉談判關鍵。在多元服務的協助下,智權中心已成為校內教師、研究單位在智慧財產權領域上的最佳伙伴。
圖一、掌握研發團隊專長之來源
遴選技轉廠商,擴大技術推廣範圍
依據國科會規定,進行技術移轉或產學合作之廠商,必須於國內營業、製造登記有案,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條件之廠商,經過智權中心審核該公司登記證明、董監事組織、最近三年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公司所屬研究人員人數等證明文件後,即可進行技術移轉。
為了讓校內豐富的研究成果增加產業化之機會,智權中心也透過以下方式進行來往廠商之篩選,提升技術移轉案成功之機會:
- 1. 蒐集研發團隊合作廠商名單,建立長期合作關係
由於校內教師及各研發中心與產業多有建教或產學合作關係,廠商對於老師之技術已有相當認識,故此類型之技術需求者多直接由教師提供予智權中心再進行後續服務,例如:97年國科會傑出技術移轉貢獻獎得獎人李鎮宜教授便擁有豐沛的廠商網絡,每當廠商有所需求時,李教授便會將案件轉由智權中心進行服務;此外,校內研發團隊也會適時將技術應用之產業類別或廠商資訊回饋予智權中心,進行接觸或拜訪,建立技術媒合與推廣之管道。
以智權中心長期服務校內各服務團隊之經驗,一般由研發團隊提出之技術移轉案,其成交機率達八成以上,顯現校內透過研發團隊與廠商長期配合所營造之「信任」關係,對於技術移轉成功是一關鍵因素。
- 2. 聚焦產業發展趨勢,尋求潛在購買者並主動出擊
為配合產業技術變革趨勢,讓校內研發成果擴大推廣運用,智權中心透過現有廠商提供之產業資訊,或是由媒體、研究單位提出之產業報導、技術白皮書等資訊,觀察未來技術發展脈絡,進而積極主動地與潛在的技術需求者進行接洽,加快校內專利產業化腳步,提增產業應用效益。
透過產業動態追蹤,智權中心除了與未來2至3年內可能之潛在技術需求者接觸外,也會觀察侵權糾紛之動態,搭配校內可作為技術解決方案的專利,尋找最佳的切入點,直接與侵權案之廠商聯繫,爭取技術授權機會。此類型之技術移轉案,相對於一般之技轉案,多具有成交速度快、成交機率高的特性,且可實際應用於專利攻防,是另一種不同面貌的技術移轉應用,對於保衛國內廠商免於侵權威脅提供強而有力的技術後盾,進一步促成國內產業技術發展。
圖二、技轉廠商之遴選來源
設立激勵機制,促進發明創作及鼓勵技術授權
為了促進國內產業技術升級,鼓勵各研究團隊進行技術創新,智權中心長期關注國內「科學技術基本法」及「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之演進歷程與立法精神,積極主動地為校內研發團隊爭取各項補助措施,目前交通大學設有「產學技術交流卓越貢獻獎勵辦法」、「技術移轉中心獎助金與專利及技術移轉獎勵金運用支給要點」、「衍生創新事業管理辦法」等措施,鼓勵校內發明創作人與產業交流,促成技術與產業應用之結合。
其中「產學技術交流卓越貢獻獎勵辦法」係鼓勵校內研發團隊進行技術移轉,每年技術授權或移轉權益收入達新台幣300萬以上者,由校方頒發獎座予收益最高之前三名;「技術移轉中心獎助金與專利及技術移轉獎勵金運用支給要點」則針對各研發團隊的「技術移轉個案」及「衍生之發明專利」撥補獎勵金,較特別的是針對技術移轉之收入,除了回饋給教師外,亦可撥補予研究機構(如:研究室、研究中心等),作為投入新研究之用。而「衍生創新事業管理辦法」則希望校內教職員工,利用學校資源所開發衍生之研發技術、專業知識或商業基礎,設立創新事業,促進國內科技產業發展。
透過上述獎勵機制,校內研發團隊得以獲取適當之資源,持續投入研究發展工作,對外拓展研究發展成果和研究能量,創造下一波產業技術發展契機。
提供多元的技術移轉內容,創造雙贏的授權方案 (技轉合約談判之經驗)
在不斷變化的產業環境中,如何有效將校內研發成果延伸推廣,促成技術移轉、產學合作等方案呢?張副主任認為「瞭解廠商需求(掌握廠商的想法)」及「授權模式彈性化」是最主要的因素。
- 1. 瞭解廠商需求,持續創造新需求
- (1)技術媒合階段
技術移轉之啟動,主要源於技術購買者對於技術之需求,因此在媒合校內研發成果時,能篩選出合適的專利或技術是相當重要的,由於智權中心對於校內各研發團隊的研究專長累積有長期的分析資料,因此推薦「對的技術」是促成成功交易的第一步。
- (2)技術移轉洽談階段
除了有「對的技術」外,在技術移轉案洽談過程中,也需時時注意保護智慧財產權,同時也要釋放出該技術未來潛能之資訊,便利雙方之交流,因此研發團隊與智權中心便會技巧性地分析「與同業技術比較」、「新舊技術差異」等量化效益作為溝通基礎,搭配展示技術概念,從廠商之需求與回饋中,提出對應解決方案,促成商談之進行。
- (3)技術移轉履約階段
在與廠商接觸後,或是實際進行技術移轉階段,研發團隊會適時參與廠商技術發展與技術人才培訓,並以此方式進行新技術或需求之延伸,期能持續延續各項合作關係,同時將研究成果落實於產業應用。
- (1)技術媒合階段
- 2. 授權模式彈性化,研發團隊與廠商互蒙其惠
在技術移轉洽談過程中,智權中心便會記錄廠商的各項需求,提供客製化的合約內容,讓廠商得以在技術授權案中,滿足技術發展之需要。張副主任說,一般大專院校洽談技術移轉案時,一般都是簽訂制式合約,為了服務產業,該中心洽談案件時,多會參考廠商在研發、業務、財務、行政程序等方面之需求提供不同的合約內容。
以發明專利之技術授權為例,廠商對於該技術若在專利尚未獲證前便希望進行技術交易,此時智權中心會依照獲證前後制訂不同的授權金,或是依據獲證國別數進行定價,讓廠商在該項技術尚未受到法律正式保護前,一樣可進行產業性應用。
另外在技術移轉合約中,智權中心也會參照廠商對於現場技術移轉輔導、技術培訓課程、精密測試、合作過程中衍生物之權利歸屬(共有、廠商專有)等,給予合適之規範與後續服務,使技術可成功導入廠商應用,且可於合作期間瞭解廠商之技術現狀,作為日後持續合作之參考。
除了提供各項服務外,交大智權中心首創「授權金分期付款」機制,讓廠商在財務規劃與支用上更具彈性,甚至將智權中心承辦窗口聯繫資訊,一併附註於合約中並主動聯繫,讓廠商與學校雙方更積極、更緊密,開創順暢的合作環境,提升交易成功的機會,創造高滿意度的服務。
圖三、成功技術移轉成功關鍵
技術移轉過程之注意事項
依據每一技術移轉案的特性,技術移轉商談期間可從1天到1年以上不等,且在履約期間,甚至合約到期後都可能因技術衍生的侵權事件,造成技術交易雙方的負擔,這些事項都是技術移轉合作案之潛在風險。如何在技轉移轉案中,滿足供需雙方,降低風險,使合作案圓滿成功,可從「簽約前」、「簽約後」兩層次進行管理,作法分述如下:
- 1. 簽約前-以合約設計作為談判基礎 (技轉合約談判之經驗)
在技術移轉之談判過程中,除了「瞭解廠商需求」、「保持合約彈性」外,尚需針對「授權範圍」、「智權歸屬」、「授權價金」、「款項支付」、「違約處理」等明確定義與訂立權責歸屬,以保障發明創作人、學校、技術需求者權益。
張副主任認為,擔任技術供應方的「研發團隊」與「智權中心」一定要站在「互信」的基礎上,才能展開與廠商各項協商作業。對於技轉案協商過程中,可以從合約設計作為談判之出發點,設定可進行交換或退讓的事項,促成商談持續進行。茲將簽約討論階段需注意之事項彙整如「表一、技術移轉簽約前之注意事項與談判策略」所述。
- 1、 限定應用範圍:以「聲音雜訊抑制技術」之授權為例,於合約中載明限定僅使用在「智慧型平台」(如:PC、NOTEBOOK、EPC等)」上,而不得使用於手機、視訊系統等設備上
- 2、 限定使用國家:限定製造、販賣之國別
- 3、 訴訟權
- 1、 衍生發明權利歸「雙方」共有
- 2、 衍生發明權利歸「單方」所有,但使用、製造、販賣等權利雙方共有
- 1、 諮詢研發團隊之意願
- 2、 評估技術之未來發展性
- 3、 考量「專利維護」、「校內行政管理」等成本
- 1、 一次性支付
- 2、 分期支付
- 1、 衍生發明權利歸「雙方」共有
- 2、 衍生發明權利歸「單方」所有,但使用、製造、販賣等權利雙方共有
- 1、 風險承擔與賠償:依技術識別度設定停損點(例如:程式碼較生物技術之可識別度高,因此程式碼之授權相對風險較低)
- 2、 權責歸屬:歸責於校方之行為方負賠償責任
- 1、 廠商保密義務:在協商過中,為確保機密不外流,與廠商簽訂保密協定(NDA,Non-Disclosure Agreement)
- 2、 研發團隊之保密義務:向教師、參與研究之學生宣導技術保密之重要性
- 2. 簽約後-透過資訊系統輔助,貫徹全面服務精神
對於簽約後的技術移轉注意事項,主要是因為交易內容延伸出的事件,為了服務校內研發團隊與校外技術購買者,智權中心將技術移轉之各相關資訊,逐一登錄於專利技轉資訊系統中,透過系統化的管理,智權中心各承辦人員可隨時掌握各技轉案服務內容,進行即時服務。對於技轉後之管理與服務要項,彙整如「表二、技術移轉後之管理與服務要項」所示。
- 1、 風險承擔與賠償:依技術識別度設定停損點(例如:程式碼較生物技術之可識別度高,因此程式碼之授權相對風險較低)
- 2、 權責歸屬:歸責於校方之行為方負賠償責任
- 1、 寄送警告信函(Warning Letters)
- 2、 依合約終止合作關係
- 3、 動之以情:告知如無法進行和解,未來將影響其與各大專院校(串連各大專院校進行抵制)之合作。
表一、 技術移轉簽約前之注意事項與談判策略
項目 | 注意事項 | 談判策略 |
---|---|---|
授權範圍 | 可從基礎範圍開始協商,依據廠商使用範圍,擴大合作層面與授權條件。 | |
智權歸屬 | 依據研發團隊意願與廠商需求進行談判,提增雙方合作意願與效益。 | |
授權價金 | 制訂商品底價,持續與技術需求方進行價格談判,以期在合理的價格上達成合作協議。 | |
款項支付 | 配合廠商財務規劃及專利權利多樣化,提供多元化付款機制,降低交易合作風險。 | |
智權歸屬 | 依據研發團隊意願與廠商需求進行談判,提增雙方合作意願與效益。 | |
違約處理 | 優先以自行研發擔保及履約互信責任為前提,提供基本之賠償責任條文作為討論基礎,若廠商另有要求則先評估學校之權益後再進行商討。 | |
保密義務 | 防止協商過程中,核心技術經由不同管道外流,保護研究成果,提增技術交易成功機率。 |
依據多年來的談判經驗,張副主任認為最難協議的部分為「授權價金」,主要係因為各項技術之未來性不易衡量,因此供應商與需求方心中的尺度拿捏,需要透過不斷地溝通,取得共識後方有成交的機會;至於最容易導致協商失敗的原因則多是非主要技術合作內容的其他事項,例如:違約、侵權責任歸屬等事項。
表二、 技術移轉後之管理與服務要項
項目 | 管理/服務事項 | 效益 |
---|---|---|
履約標的交付 | 提醒技術團隊依合約內容完成履約,並於履約標的交付及履行時擔任見證人,或協助研發團隊取回履約之證明文件。 | 避免履約過程或付款時,發生爭議事件。 |
非專屬授權案管理 | 新廠商針對同一技術進行非專屬授權時,將該資訊公告予該案之所有非專屬授權廠商。 | 將非專屬授權資訊透明化,爭取該技術轉為「專屬授權」、「讓與」之機會。 |
專屬讓與/授權案管理 | 與廠商建立技術實施之共識,例如:註明需符合國內「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等法規之規範、不得對國內業者提出侵權訴訟等。 | 活絡產業技術應用,防止戰略性及敏感性科技對外輸出。 |
帳務催收 | 依據合約訂立之款項支付期程,進行帳務處理;若廠商無法即期繳付,則進行催收動作。 | 確保學校及研發團隊權益不遭受損失。 |
續約處理 | 依照廠商提出之需求,與研發團隊商談續約事宜。 | 與廠商建立長期合作關係,開創新技術移轉案之合作機會。 |
違約處理 | 優先以自行研發擔保及履約互信責任為前提,提供基本之賠償責任條文作為討論基礎,若廠商另有要求則先評估學校之權益後再進行商討。 | |
保密義務 | 保障學校權益不受損失,確實釐清權利義務之關係。 |
為了使技術移轉期間技術買賣雙方能有通暢之溝通平台,智權中心特別於每一份技轉合約中,載明雙方之專案聯絡人、電話等聯絡資訊,保障雙方得有單一的對應窗口協助合作案之順利完成。智權中心對於簽約後的各項管理與服務工作,除了透過資訊系統進行完整的紀錄與警示追蹤外,也會即時將各項聯繫工作,例如:履約事項、帳務繳付、權利金分配等資訊回報予研究團隊,保持資訊之通透性,讓研發團隊更專注於新技術之研發,不因其他行政事項所耽擱,如此密切的溝通,也讓校內各研發團隊更加認同智權中心的專業服務,提高雙方之信任度。
白明憲教授「揚聲器技術」之技術授權經驗分享
國內揚聲器技術權威白明憲教授,在2008年以「行動裝置揚聲器之分析與音響空間設計」專利獲得國科會傑出技術移轉貢獻獎之榮耀,該專利主要是利用微型揚聲器(loudspeaker)音響空間的設計,提升PDA的電聲性能。以下將針對白教授與智權中心合作技轉案之流程進行說明:
- 1. 透過教育訓練,提升專利撰寫品質→建立信任關係
白教授是交大教師中親自投入專利撰寫與申請之先驅者,早在2003年起白教授便逐一將其揚聲器相關技術,提出專利申請進行權利保護。由於早期在校內對於智權之資訊與輔導有限,因此專利申請獲證率並不如預期,因緣際會下張副主任有機會與白教授一起切磋專利撰寫與申請之技巧,建立合作關係。期間白教授與其研究團隊也陸續參與智權中心開設之智權培訓課程,建立更完整之智權概念。爾後白教授為了讓智權中心更加瞭解其技術核心,也邀請張副主任多次參與研究室之例行性會議,期間透過智權中心建議提出的專利申請案也在台灣、美國、日本等地一一獲證,更強化了白教授對於智權中心之信賴感。
- 2. 掌握技術應用領域,共同推廣→創造雙贏局面
有了專利保護後,技術產業化成為下一階段努力目標,在白教授的協助下,智權中心清楚地將揚聲器技術應用範疇、產品定位等完成定義,並開始著手進行技術媒合。經過上述分析,智權中心瞭解到該技術可應用之領域相當廣泛,除了家庭劇院、廣播系統等為人熟知的產品外,也可與藝術品或4C產品結合,例如:可在畫作上裝置微型揚聲器,結合音效讓畫作增加附加價值;或是應用於注重體積輕薄短小、要求品質與娛樂效果俱佳的筆記型電腦、車用免持聽筒、藍芽耳機、手機、PDA等設備,都是揚聲器可應用的技術移轉範圍。因此,智權中心針對不同產業或是產業上、中、下游不同特性的廠商,依據其技術應用需求,透過不同的專利組合(Patent Portfolio)進行技術推廣。
在智權中心的積極推展下,白教授的揚聲器技術爭取到不同產業之授權案,在授權金的爭取上也出乎學校預期,獲得令人滿意的結果。隨著白教授在揚聲器技術的學術貢獻與專利能量逐漸發光發熱,原本由智權中心主動出擊進行技術推廣的模式,漸漸轉化為由廠商主動與白教授接觸進行技術移轉授權。
綜上觀之,白教授在揚聲器領域的傲人表現是有目共睹的,其技術移轉案的演進模式與成就,可作為其他技術移轉案參考。此外,本案例也見證了成功的技術移轉成果有賴於智權中心對於研發團隊專業服務與用心,諸如:積極服務研發團隊、培養雙方信賴度、充分瞭解技術應用領域、積極行銷推廣等,都是促成技轉成功不可或缺的要因。
圖四、揚聲器技術移轉流程
總結
交大多年來技術移轉成果一直是國內大專院校之佼佼者,研究成果同時也持續受國內廠商青睞,即使在缺乏生物科技領域之超高額技轉金情況下,憑藉著「卓越的技術研發能量」、「品牌知名度高(交通大學)」、「服務團隊完整性(團隊成員身兼各項專業)」、「企圖心(積極、主動)」四把成功之鑰,成功地以「擴大專利技轉件數」為策略,於各大專院校脫穎而出,其衍生效益及服務績效,屢屢在大專院校之產學合作評鑑中獲得高度肯定。
未來智權中心亦將透過專業輔導機制,進行研發成果技術移轉、專利授權,為技術供應者及技術需求者持續服務。此外智權中心也規劃於今年推出「專利授權暨拍賣平台」,整合現有的研發成果資料庫和專利管理技轉系統資訊,提供國內技術需求者一公平、公開之交易平台,使研發成果透過完善的服務機制,促成專利產業化回饋社會,並將其衍生收益運用於校內前瞻技術之發展,讓學術資源與產業技術達到正向循環,創造產學合作的雙贏局面。
訪談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案委由連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撰稿:連穎科技股有限公司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產學運籌中心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產學營運總中心
長庚大學技術合作處
清華大學國際產學營運總中心
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